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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党政机构设置及直属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设置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兰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也是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兰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平时
1、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市人防工作的规章和措施。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人防行政执法工作。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人防建设需要,编制全市人防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组织开展人防组织指挥工作。制定和修订防空袭预案以及各种保障方案,进行必要的防空袭演练。组训人防专业队伍,拟制战时组扩建方案。指导、监督、检查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所在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和制定应急抢修方案。
4、负责全市人防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定全市人防工程和平战结合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人防工事的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和开发利用。负责管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工作,按照规定收取易地建设费,并负责费用的管理、使用。
5、负责全市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制定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人防通信警报网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组织人防无线电管理。
6、组织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制定全市人防宣传教育计划。协助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初级中学人防知识教育,负责提供教材和师资培训,解决专用教学器材和教具
7、组织开展人防科学技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8、负责全市人防经费、物资管理和分配。编制人防经费预决算。负责监督检查人防经费的使用情况。
9、承办市政府、兰州军分区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战时
1、负责发放空袭警报,实施灯火管制,组织指挥群众进行疏散和隐蔽。
2、组织指挥人防专业队伍的战斗行动,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
3、组织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4、协同军事部门搞好城市和要地防空的组织指挥及通信保障工作。
(三)、其他事项
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在审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时,应当由人防主管部门对防空地下室进行审核。未经人防主管部门审核,计划部门不得批准建设项目计划,规划部门不得划红线,建设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一律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建。所需资金,列入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和概(预)算之内,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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